关于转发安徽省科技厅《关于征集安徽省科技专家库实验动物专家的通知》的通知

时间:2024年05月08日 21:23编辑:刘健  预审:胡昂审核:夏晓璐来源:科研处(学报编辑部、成果转化办) 点击:

各相关单位:

现将安徽省科技厅《关于征集安徽省科技专家库实验动物专家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专家积极申报。

一、征集范围

省内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检验检测机构、新型研发机构及企业等单位中长期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专家。

二、专家条件

(一)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,工作责任心强,客观、公正。

(二)长期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相关专业工作,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专家、管理专家。

(三)具有较高的实验动物专业知识理论、实践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,熟悉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、规范,对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、繁育、使用、管理、质量控制、疫病防控等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评价。

(四)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,能够参加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;院士、博士生导师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三、专家入库流程

(一)新申请入库专家按以下流程完成注册、申请(见附件)。

1.登录(网址:http://kjgl.ahinfo.org.cn)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,点击申报用户登录—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完成注册,登录系统,选择“临时评审专家”完善个人信息,推荐途径请选择基础研究处,研究领域除勾选本专业领域外,请再勾选生物学-动物学-实验动物学领域。

2.省科技厅审核,审核通过名单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,无异议后正式入库。

(二)已在安徽省科技专家库的专家申请成为实验动物专家的,完善个人专业领域信息后经审核通过即可,不再进行公示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填报入库申请的专家需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、有效,对所提供验证资料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虚假申报,经查实后其专家资格将被取消。

2.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3日18时。

联系人:刘健

联系方式:63675976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安徽省科技专家库入库指南

科研处

2024年5月8日